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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国新办举行2020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海关总署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检疫力度,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
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加强与出口国主管部门沟通磋商,要求其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监管指南,督促本国输华食品企业落实FAO/WHO食品企业指南,严防输华食品及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受到新冠病毒污染。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通报出口国家主管部门,并跟踪督促输华食品企业对技术指南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目前,对发生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21个国家的124家冷链食品生产企业采取了暂停其产品进口措施,其中有107家企业是在出现疫情后即自主暂停了对华出口。
二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
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海鲜等冷链食品抽样检测。截至2021年1月13日24时,全国海关共抽样检测样本1295692个,检出核酸阳性结果47个,其他样本均为阴性。
三是检出阳性后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
针对海关和各地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情况,海关总署对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暂停其产品进口申报一周到四周的紧急预防性措施,目前已对39家境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了紧急预防性措施。
四是在口岸环节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截至1月13日24时,全国口岸环节已预防性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1317万件。
减税降费、精准帮扶支持民营企业
针对支持民营企业进出口举措,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措施落实落细,实施精准帮扶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李魁文介绍,民营企业是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去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14.98万亿元,增长11.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6.6%,比2019年提升了3.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9.99万亿元,增长12.3%;进口4.99万亿元,增长了8.8%。李魁文指出,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海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为民营企业外贸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主要有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提高通关效率,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完善“两段准入”业务改革,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持续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二是切实将减税降费措施落实落细。
及时发布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延长缴款期限、减免滞纳金;认真落实加工贸易企业暂免征收缓税利息和内销选择性征税扩大试点政策。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实施精准帮扶。
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充分发挥海关12360服务热线、海关统计专项调查系统、“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和关企协调员机制作用,切实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企业提供税款支付、信用管理、通关便利等方面的帮助,实施精准帮扶。李魁文表示,下一步,海关将继续按照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研究出台更多、更有针对性、更惠及企业的支持措施,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前海粤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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